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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 学 基 础 (7)
时间:2020-11-03 | 栏目:
佛学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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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有情之身心
第一节 五 蕴
佛法以有情为中心为根本,情是情感活动,小至蝼蚁,大至人类,时刻在情感的生命狂流中。但有情各类有迷悟、有思想境界不同,总不外有情是物质和精神的和合物,故佛不偏物质,不偏精神,而二者合论。有情的身心不外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之范筹,亦即以此三科观察有情之真相。
一、 色 蕴
五蕴,色受想行识。蕴是积聚义。色蕴,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色,即十一处色,此等色法有种种差别和合积集为一聚故名色蕴。色是质碍变坏义,身上皮肉筋骨等有形可见都是色蕴积聚。四大种是地水火风,此四大为质碍的色法所不可缺,故有称四大为能造。地是物质的坚性,作用是任持;水是物质的湿性,作用是摄聚;火是物质的暖性,作用为熟变;风为物质的动性,作用是轻动。大有四义:一为所依大,与一切所造色为的所依处,二体性宽广大,地等四种,遍在一切色上,无一物而非所造,三形相大,大地大山为地大;大江大海为水大;猛焰赤红为火大;疾猛大风为风大。种是因义类义。此四法能起造众色为因义,种类各别不同是为类义。
地与风相对,水与火相对。地以任持为用,在因缘和合中,有相当的安定性。坚定的反面是轻动性,如物质没有轻动的性能,那永不会有变动的可能。地为物质的静性,风是动性,为物质的两大特性。水有摄聚的作用,即凝聚性能,火的作用是熟变,如人身有温暖可消化食物,一切固定物的动变,都由熟变力,使他融解或分化。水是凝聚,火是分化,此又是物质的两性。四大是相互依存而不相离,从凝摄而成坚定,从分化而成动乱;动乱而又凝合。坚定而又分化;物质于此不断过程为通遍特性。若加空识为六界,空是无碍性的空隙,由此无碍性,一切色法才能占有而离合其间。有虚空才有四大,此为器世间,若有觉了的特性——识,即成有情了。
以上说明构成色的因素,此所造色有五根五境及法处。法处所摄色是意识所缘色,有五种:(一)极略色(极微)(二)极迥色(空界)、(三)受所引色(无表色)、(四)遍计所起色(水月镜像)、(五)定所引色(定力所变之色)。前四种是假法,无别实体,定所引色有实有假。
二、 受 想 行 识
色蕴是属物质范筹,受想行识有属精神范筹。
受蕴:领纳为受相。受有三种:苦、乐、舍、即按违顺等境,领纳苦乐舍集为一聚故名受。有有形和无形之不同,接触冷暖涩滑为有形,喜怒哀乐为无形。
想蕴:想是构想,取相为义。于境界取种种相,随施设种种名言。或乱思不定为想,念一切法谓之想。
行蕴:行为迁流造作为义,五十一个心所中,除受想两个心所外,其余相应心所和不相应行法,都是行蕴所摄,一切有为法皆念念不住迁变流动故名行。
识蕴:识以了别为义。于色等诸法,能觉了分别。
第二节 处 与 界
三科的意趣 处是十二处,处亦云入,生长义。六根六境能生长心心所法之作用,六识必托根方能生起。内六根处是识所依,外六境处是识所缘。由根及境为增上缘,识得生起。意即认识的产生,有能取的六根和所取的六境。此中以六境为中心,没有此六境、能认识和所分别失去联络,不能分别境界。
界是十八界,界是种族义,谓十八法种类自性各别不同。又能持义,能持诸法自相义名界。又种子义,十八界种各别为因。六根缘六境而生起六识的觉了。识所依所缘的六根六境为能生因,六识是所生界。此为十八界。
第三节 佛 说
如来说蕴、处、界三科的意趣,如《俱舍论》说:“愚根乐三故,说蕴处界三。”众生愚执不同,法有区别,此为如来说的意趣。有愚心执为我,有愚色法执为实我,有愚执色心二法以为我。为破此三愚故说三科以对治其执,五蕴破愚执心,五蕴中多说心心所,分析无我之理。十二处除意法二处外,其余十处皆是色法,为愚执色法有情,广详色相。十八界破色心之愚,广详色心二法。此为愚执不同。二者根器不同,利根略说法义,便能解悟;施五蕴法;中根略加开演,方能了知,为说十二处;下根暗钝,须广说,才能开解,为说十八界。三者乐欲不同,乐略者为说五蕴,乐中者为说十二处,乐广者为说十八界。
说此三科,意在说明有情身心的存在,是由众多的原素和合体,是无常的相续,人我的假现,知此意故,则破我法二种实执,令证寂静的涅槃。
第四节 有 情 的 延 续
有情是蕴、处、界和合的生命流,非一期死了为结束,在因缘合会时,他将无限止的延续下去。能无限延续,须因缘的资粮。如灯有不断加油,才能永放光明。约一期生命说,即须四食的资养。《杂阿含》云:“有四食益众生,令得住世摄受长养。何等为四?谓一粗抟食,二细触食,三意思食,四识食。”食有资益增长之认,能使有情维持延长其生命扩展长大。经中常言道:“一切有情皆依食住。”此意对外道苦行不依饮食的破斥。
一抟食:译为段食。以香味分段而食。尤其欲色众生,若无此段食,生命无法存法。
二触食:亦云乐食。根、境、识三者和合时所起合意感觉或不合意为触食。合意触生喜乐受,能资益生命力。如近代所言乐观能使身心健康,失意、忧愁能令人生病甚至死亡。又如修定的人得到定中的喜乐,身心轻安,可少食少眠。
三思食:又云念食,意识思念所欲之境,即生希望之愿欲,有此希能愿欲,能使人精神振作,有资益身心。
四识食:以第八阿赖耶识为体。有识则身有知觉,无识如死尸。识缘名色,此就是生命的展开,若无识的持轨,有情生命就不能增长。
四食不但有关一期生命的延续,未来生命的延续,也依于思食和识食的再创。有思食的愿欲,希望再生的力量,并有识的执持,便可构成将来生命之主体。
第五节 有 情 的 出 生
有情是生死死生,生生不已,一旦前一生命结束,即转为另一生命。有情新生形态有四类:胎、卵、湿、化。
胎生:如人、牛、羊等。最初自体,必须寄于母胎中,待身形完成,才离母体而出生。出胎后,有相当幼稚期,不能独立求生,须依生母乳哺抚养。人类再需父母师长教养,方能自立。
卵生:如鸡、鸭、雀、鸽等,不同胎生,离母体时,未完成身形,须孵化脱壳而出生,或有哺养,或自动生存。
湿生:如鱼、虾等,母体生下卵以后,便脱离关系,待一定时期,自从卵而生,或一再蜕变,自谋生存。湿生与母体关系最为疏远。
化生:如劫初入。从变化而生,不须父母外缘,凭自己之业力,忽然产生。胎与卵必依二性和合为助缘;湿生即有但以自生分裂成为新的生命;化生更不需此肉体为凭籍,即随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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