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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基亮:因习仲勋赵朴初 广州千年古寺才交还僧团

时间:2020-05-10 | 栏目:佛教新闻 |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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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3月,赵朴初视察光孝寺,本焕长老陪同

1986年3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光孝寺收归宗教部门管理。30年来,光孝寺得到了全面恢复和发展,寺院面貌焕然一新。然而其恢复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其中凝聚了时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的诸多心血。

“文革”期间,许多寺院都遭受严重破坏,信众被迫转入地下活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彻底纠正极左错误,落实宗教政策,佛教复兴的时机来临。赵朴初身为中国佛教协会第四、第五、第六届会长,全力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收复、修缮和确定重点寺院,恢复和开辟佛教院校,发扬“人间佛教”,开展佛教友好对外往来等,为新中国佛教的恢复和发展,付出了巨大努力。比如四大佛教名山的佛寺、广州的光孝寺、苏州的寒山寺、重庆大足的圣寿寺、厦门的南普陀寺、洛阳的白马寺、开封的大相国寺、深圳的弘法寺、北京的云居寺以及南京的金陵刻经处等,都是在赵朴初的直接参与下恢复的。其中,禅宗祖庭广州光孝寺的恢复一波三折,凝聚赵朴初的诸多心血。

未有羊城,先有光孝寺。广州光孝寺创自东晋,是岭南地区历史最古、规模最大的名刹。古代中外高僧,如昙摩耶舍、菩提达摩、求那罗跋陀、波罗末陀等一些佛教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先后在这里传法、授戒和译经。特别是开创发展我国禅宗最著名的唐代高僧禅宗六祖慧能落发出家于此,光孝寺成为历代佛教信众尊奉、中外影响巨大的禅宗重要祖庭。光孝寺从民国开始逐渐被各种势力占用,到“文革”时,寺中的最后一个法师也圆寂了,其后数年没有法师入住。改革开放之初,由于长期受左倾思想的影响,光孝寺被占用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交还佛教界遥遥无期。

从1983年开始,赵朴初就在不同场合呼吁广东省将光孝寺作为佛教活动场所对外开放,并作为广东省佛教协会的办公所在地。为此,广东省委统战部多次向上级部门呈递报告,要求将光孝寺收归宗教部门管理。广东省委曾3次专门为光孝寺的问题召开常委会议,幷3次做出决定,将光孝寺交给宗教部门管理。但每次都遇到省文化厅和国家文化部的反对,交还工作被拖延搁置下来。

1986年2月至3月,赵朴初赴广东考察了当地的寺院,其中包括正在申请收归佛教界管理的光孝寺。为配合广东省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光孝寺的交还问题,赵朴初在参观光孝寺之后,专门召开记者招待会,介绍光孝寺的历史地位以及光孝寺回归佛教界的重要意义。其间,由于泰国赠送给广州的佛像需要寺院安置这一特殊因缘,广东省委统战部向国务院再次报告,请求交还光孝寺作为佛教寺庙正式对外开放,以便接待泰国佛像安放团并安放所赠送的佛像。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习仲勋批示:“应同意广东省委统战部的意见,请田纪云同志批办。”3月1日,时任国家副总理的田纪云批示:“按照仲勋同志批示办理,告知有关部门。”3月5日,国务院正式发文回复广东省委统战部,批准将寺庙移交宗教部门管理,并作为宗教寺庙开放。此时,尚在广东的赵朴初得知这一消息后,欣然赋诗一首,以赋感怀:“多劫氛霾一旦清,垢衣终解宝珠呈。祖庭幸赖回天力,佛子如何报国恩。”表达了对政府帮助收回流失百年之久的光孝寺的感激之情。

不过,好事多磨。国务院同意光孝寺作为佛教寺庙对外开放后的半年里,事情又出现了反复。当时占用光孝寺房产的文化部门置国务院文件于不顾,用种种理由阻挠光孝寺的恢复。为确保光孝寺能回到僧人手中,赵朴初于1986年10月特意写了一封《致习仲勋、田纪云并转胡耀邦、胡启立同志函》,重申了光孝寺恢复的重要意义,并驳斥了当时阻碍寺院恢复的种种错误言论。函中写道:

“我认为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委对光孝寺问题的批示和决定,是完全必要的、正确的。……光孝寺这个庙,不仅是佛教的祖庭名刹,还是我国古代中外文化交流,同南亚一些国家有历史渊源的场所。它之为寺庙本可成为扩大我对外政治影响,开展海外统战工作的一个有利阵地。……省委宣传部文艺处简报中所列文物管理部门的同志反对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省委的决定的所谓理由,在我看来,都是站不住脚的:

硬说光孝寺早已不是寺庙了。列举从清初、民国至解放后在里面办了一些文教机构作为论据,似乎言之凿凿,足以作否定中央、省委在光孝寺落实宗教政策的依据。经查询了有关史实,清初在寺内设贡院,仅是用了寺内房屋一部分,直到清末,光孝寺依然是庙。广州六榕寺和光孝寺住持还因捐纳办学经费受到清廷嘉奖。当时铁禅和尚继任住持,香火很盛。……所谓‘涉及到如何对待《文物保护法》的有关条款和国发<1983>6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究竟何所指,未见具体说明。我查了一下《文物保护法》,……我看不出有何不合《文物保护法》之处。……解决光孝寺管理体制的问题,几年来,广东省委已两次作出移交的决定,一直贯彻不了。在中央已作出移交的最后决定后,半年多来,海内外佛教界欢腾鼓舞,认为问题总算解决了,但还是不能实现。我希望中央尽快作出决断,排除阻力,进一步督促解决光孝寺管理体制问题。为此,建议国务院行文,把光孝寺列为全国重点寺庙之一,交由佛教界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行政领导下管理。”

在赵朴初的不懈努力下,1986年11月20日上午,广东省委专门为光孝寺问题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会议决定要求文化部门按照宗教部门的要求,在1987年年底以前,分3步将光孝寺移交给省宗教部门管理,第一步移交要在1986年底以前完成。不久,广东省文化厅最终进行了第一步移交(第三步移交于1988年12月29日完成)。1986年12月27日,以广东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本焕法师为首的16名僧人住进广州光孝寺,在晨钟暮鼓声中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至此,海内外佛教徒十分关心而又多年未能落实的广州光孝寺管理体制问题基本解决。为祝贺光孝寺的回收,赵朴初立刻筹措了5万元捐献给光孝寺,作为庄严寺院之用。

不过,经过百年沦陷之后,光孝寺已经破败不堪,连一尊完整的佛像都找不到。面对如此艰难的困境,赵朴初于1987年先后多次致信光孝寺方丈本焕长老,事无巨细地关心和支持光孝寺的修复工作。1987年2月17日,光孝寺修复之初,赵朴初致函本焕长老,提出古刹修复的一些原则:

“鉴于光孝寺不仅是我国佛教徒,亦是日本和亚洲以及欧美祥宗信徒、学者瞻仰所系,吾人恢复古刹,必须发愿使之成为清净庄严之禅宗道场,切宜避免任其成为喧闹的香火门庭。……光孝寺既是文物部门交还的,我们必须在保护建筑、经像、环境各方面做到尽善尽美,以免贻人口实。务必防止游人看客随便烧香点烛,甚至燃放爆竹,烧纸人纸马等,既是为了安全,亦是整顿宗风必要之举。”

1987年4月9日,赵朴初再次致函本焕长老,勉励其再接再厉:

“光孝寺为广东重刹,关系国际观瞻,亟须大德长老主持,数年来赖座下德望,于诸多困难障碍之中,完成测绘重建方案,筹集巨额经费,决不可中道而废,致负众望。尚希不违本愿,勉任巨艰,至所祷企。”

为争取海内外信众的支持,在本焕长老的要求下,赵朴初指示中国佛教协会工作人员为光孝寺撰写募捐缘启,并亲自修改后寄给光孝寺。光孝寺修复经费的筹集得力于此。

2016是僧人重新进驻光孝寺30周年,光孝寺已经得到了全面恢复和发展,寺院面貌焕然一新。光孝寺佛教事业成绩突出,先后荣获国务院颁发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广东省民宗委颁发的“广东省宗教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先进集体”、广东省佛教协会颁发的“模范寺院”等称号。

(原标题:赵朴初与广州光孝寺的恢复)  来源: 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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