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悼—已被残蚀的理性

 

正义法师編著

 

何以须戒杀堕胎?

防止堕胎根本之道?

有人说提及堕胎之某经系伪经,或云无婴灵作祟之事?

有关净业行者戒杀之文

结劝

附(一)

附(二)

附(三)

附(四)

附(五)

 

※欲观赏‘残蚀的理性’网路影片,请至http://www.fa-in.org/mov/mov0016.htm

※欲索取‘残蚀的理性’VCD者,请拨电话:台湾地区(02)29017270转158询问。

 

标宗

 

92年3月4日午后观看影片‘雪域七年’,其中一幕剧情印象特别深刻—男主角(奥地利人)为第十四DL建造电影院,在与一群喇嘛掘土构工中,挖出了一只只的蚯蚓......最后大家以接力传送方式,将一盆盆的蚯蚓送至工地外,再挖洞予以放生,并持咒水加持之......。

 

次日(3/5)下午临时决定与道友观赏了一片—‘“残蚀的理性 Eclipse of Reason”—能唤醒生命底层最深悸动的影片—一部关于女人子宫内生与死的得奖纪录片—协助您了解堕胎—胎儿是如何被残杀与妇女所受的伤害。’

 

3/5)观后,一股油然而生的念头—必须假借文字的因缘,以劝进行者、教育后代子孙—共为胎中沉默的一群请命。

 

何以须戒杀堕胎?

 

只因他(她)也是一位具足佛性的众生。

 

《观经》三福中第一云:‘......慈心不杀,修十善业。’

 

《涅槃经》北本·卷七云:‘众生佛性,住五阴中,若坏五阴,名曰杀生。若有杀生,即堕恶趣。’

 

            ┌杀人................得根本重罪。

以佛家戒律论┤

            └杀天、三恶道等......得中、下罪。

 

人中有三皈、五戒、波罗提木叉戒故;又沙门四果,多在人得;佛与辟支佛,必在人中得漏尽故。是故杀人命根断得根本重罪,余道不得。

 

堕胎者,就医学界分三阶段┬(1)一~三个月──多以为胎未成人形,所以堕胎而

                        │                   不犯杀戒?

                        ├(2)四~六个月┐

                        │               ├已成人形。

                        └(3)七~九个月┘

 

此未读经论之过患也。

 

引证:

 

《钞记》十八·廿六引《大集经》云:‘爱因缘故,四大和合,精血二滴,合成一滴,大如豆子,名歌罗逻是。歌罗逻时(此云杂秽,入胎七日,状如凝酥,即凝滑也。即有三事:一、命 二、暖 三、识,出入息为命,不臭不烂为暖(业持火大,色不臭烂。)此中,心意铁为识;若坏凝滑,即坏识之所依,命暖随谢,便名犯杀。’

 

《八十华严·十地品》卷卅五云:‘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畜生、饿鬼;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

 

《大宝积经·佛说入胎藏会第十四(亦名佛为难陀说出家入胎经)》卷五六云:‘初七日时,胎居母腹,如榍如痈,卧在粪秽,如处锅中,身根及识,同取一处,壮热煎熬,极受辛苦,名羯罗蓝(案:译云凝滑,即如前所云。)。状如粥汁,或如酪浆。’

 

《钞记》十八·廿五引《四分律》卷二云:‘从初铁至后识,而断其命也。(初识者,谓初识在胎,犹自凝滑,是识所依。乃至命终最后一念,未舍执持,随暖坏者,是也。)

 

案:笔者曾问医师,女众能检验出怀胎时,须经多久?医师答:‘至少已经一个月。’故以戒律而论,但织初入母胎与精血和合时,予以堕杀,即犯之;故今人堕胎皆犯杀戒也—此乃性恶。(《戒疏记》五·五七道宣律祖云:‘言性恶者,如十不善,体是违理;无论大圣制与不制,若作违行,感得苦果,故言性恶。’)

 

《大智度论》卷四  龙树菩萨云:‘受胎七日,赤白精和合时也。’

 

《戒疏记》七·卅六  道宣律祖云:‘若有胎入,识所依止;随有损害,无非极刑。’

 

防止堕胎根本之道?

 

禁止邪淫

 

除正式夫妻外,其余之一切男女关系,包括已订婚之未婚夫、妻,皆算邪淫。

 

    ┌当避免看色情书籍、色情媒体、电脑网路、光碟等。

意业┼男女相处或独处时,当存正念—闲邪存诚。

    └多忏悔,修不净观。多看因果公案,以增敬畏之心。

 

    ┌不说绮语—伤风败俗、挑逗情欲之非法语。

口业┼晚上避免高营养热量乃至宵夜等饮食—饱暖思淫欲。(出家人遵守佛制—过午

    │不食,乃明智之举也。)

    └不滥服用助淫补药—欲火烧身,助造淫业,或更因此杀食众生而负命债者。

 

    ┌不犯手淫—戕害身心,更增欲念—恶性循环。

身业┼多礼佛、运动。有正当娱乐,不到声色场所,远离邪行、邪见之友。

    └一定不能一男一女二人相处,及身体上的接触。(《四十二章经》佛云:‘慎勿

      与色会,色会即祸生。’又云:‘夫为道者,如被干草,火来须避。道人见欲,

      必当远之。’是知,古今之男女授受不亲,乃防微杜渐根本守礼之道也。)

 

请参见附(一)〈其心不淫〉一文,可详知戒淫根本之道。又者,《安士全书·欲海回狂》必再三熟读。

 

古德曰: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催人骨髓枯。

 

节制正淫

 

求子有道—请参见后附(二)  印光大师〈礼念观世音菩萨求子疏〉一文。

 

若怀不正常子女?须深信三世因果—不可忽视的‘业力’:

 

另请参见附(三)节自《保命延寿法》中夫妻正淫(为续子嗣,非为贪乐)之禁忌。

 

又笔者非饭饱闲来无所事事,竟管起世俗男女之事;但秉  印光大师愍念世道人心,罔趋下流,目睹众生陷没无明窟中,不得出离之丝毫不忍之心耳。

 

案例:某女居士,其子小时曾患癫痫。后娶妻,怀孕检验时,发现胎儿染色体不正常,是蒙古症儿。当时如睛天之霹雳,其子、媳均欲堕胎,彼尚犹豫不决。笔者得知,力劝不可堕胎,并劝彼求念观世音菩萨加被......。待胎儿生下,身心健全,至今已五岁余,上幼稚园...。

 

引证:

 

《圆觉·弥勒章》云:‘...是故众生欲脱生死,免诸轮回,先断贪欲,及除爱渴。’

 

《四十二章经》:‘爱欲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

 

《八十华严·十地品第廿六之第二离垢地》卷卅五云:‘邪淫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后生人中,得二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不得随意眷属。’

 

《无量寿经》云:‘人在世间爱欲之中,独生独死,独去独来,当行至趣苦乐之地,身自当之,无有代者。’

 

《楞严经》卷六云:‘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

 

〈重刻安士全书序〉  印光大师云:‘淫杀二业,乃一切众生生死根本。最难断者唯淫;最易犯者唯杀。’

 

《安士全书·欲海回狂》卷一,周安士居士云:

 

┌业海茫茫,难断无如色欲;尘寰扰扰,易犯惟有邪淫。

└未犯淫邪者,宜防失足;曾行恶事者,务劝回头(更当忏悔,文见附(四))。

 

有人说提及堕胎之某经系伪经,或云无婴灵作祟之事?

 

因因果果唯佛一人彻知;而堕胎造杀业者,过去世或许不知,但现世当中,自己有否造此业?自应心知肚明,岂能瞒昧于天地神鬼、诸佛圣人?佛云‘十法界’者,不能说没见过除人、畜二道外之余八法界者,便成了‘二法界’;就如同任谁亦知因父母而有自己,父之上有祖父,祖父之上有曾祖,曾祖之上有高祖,但不能因没见过高祖便说乌有。又者,不能没见过地狱及该道的众生,就以为是恐吓众生的名词;试问:听过看守所、监狱、犯人不?一个有文明知识的人,一定会回答:有。但是没有人带领参观,或自己没造进看守所、监狱的业,最多也只是路过,看到高高的围墙及铁丝网而已;(曾有位在家人,是某神明王爷的附身代言人—乩童。他曾向神明要求,希望能带他到地狱参观,神明答应了他。然因神明道力不够,只让他在阎罗王的左后方,看到阎罗王的背面,并见到阎罗王在审罪,但只见前面一片灰蒙蒙......。彼以此事问笔者,笔者譬喻所答如上。)就如同《地藏经·忉利天宫神通品第一》所云,若没有佛菩萨的神力加持,或自己业力所使,既到不了地狱,也见不到地狱中的种种景象一般;由此推例,相信你杀了人一定会判刑进监狱,及承受你应得的果报,便也得相信—当你造了杀业,因缘会遇时,你也必须到三恶道去酬偿业报。(但这只是合理的推断,而实际上,在地狱中所受的苦,可参见《地藏经》所述,绝非如现代牢狱,饭既不用钱又好吃;不合理待遇,亦可提出告诉等。)举了上例,若仍但信肉眼可见者为是,余肉眼不可见者为非,则如《八十华严·离世间品第卅八之六》卷五十八云:‘十种魔所摄持一、......四、受一非余五、.....’也。况一张薄纸遮眼,便不可见眼前之山河大地;即如邪见覆心,则一切言行皆非也。至于作祟者,如世人负债,债主必催讨再三,无理者,更威胁恐吓,乃至不择使用一切非法手段,必讨回不可;世之钱债如此,况众生之命债乎?故愿云禅师云:‘千百年来碗里羹,怨声似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堕胎医院诊所)夜半声(沉默无言之声更为凄厉)。’是知,可以没有‘婴灵’这个名词,更绝不容许有某些团体、个人因众生的无知恐惧,而假婴灵之名行敛财骗色之举;但若完全否定因果,而不能借此苦果,教令无知的众生断恶修善,则岂是佛子悲智之本怀乎!?

 

案例:

 

△笔者俗家小时贫困,三姊(后来与笔者同年先后剃染出家)国中毕业,便到妇产科当护士。在职二个月中,由医师指派开机器帮忙堕胎,后因恐惧不敢再任职。直到出家前摔了一跤后,除精神情绪不稳定(非患精神病)外,曾控制不了而欲跳楼自尽;身体频出问题,又找不出病因......。夜梦中,常有一大群男女小鬼(知是男是女,但面目模糊不可辨),嬉戏取闹。亲里尼则如世俗母亲一般,受不了彼等吵闹而情绪高张。当时在寺中常与人不能和合相处,脾气暴躁,常往外南北看医生......直到常住落成,借法会之便,为彼等超渡回向。现虽仍有一、二个(无明嗔心重者)偶而会出现在梦中,但亲里尼告诉笔者,现已能在梦中教彼念佛,与之和合共处......。(助杀果报已是如此,况亲自杀呢?笔者劝亲里尼,应将这一段亲身经历,奉劝有缘人,以折损自己曾造之恶业。)

 

△笔者曾亲闻一位当事人回忆往事,告诉笔者,她未学佛前曾堕胎,后怀一女,因难产须动手术开刀剖腹取出婴儿。当日进开刀房,待麻醉药一注射,神智昏迷后,他先生听到太太喃喃恐惧自语:‘这是我的孩子,你不要过来......。’此时,他太太郑重将隐藏在内心多年(小女孩至今已上幼雅园)的话说出:‘当时昏迷中,有人要夺我的孩子,清楚听到:“我要你们这一对狗男女好看......”待冤家一入胎,也没开刀,医生便顺利将孩子拉出来,所以孩子一出生,我就知道是来讨债的。’这对居士常为孩子争吵不休,孩子晚上常做恶梦,且多病......。

 

数据:

 

‘残蚀的理性’所附宣传小手册(P6~P10)中,简单统计数据,这些数据诉说著她的悲恸,以及堕胎后遗症。

 

(一)多数妇女因外在压力施行人工流产:53%的堕胎妇女是在他人强迫之下接受堕胎。65%的妇女出于外在环境的压力之下进行堕胎,如:经济因素、未婚、因怀孕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困扰等压力之下。将近83%施行堕胎的妇女表示,如果当时有一个至多个旁人从旁鼓励,她们将愿意继续接受怀孕与生产的过程。84%施行堕胎的妇女也肯定:如果当时是在‘经济与情况较好’的情形下,她们将继续为人母的怀胎阶段。

 

资料来源:Reardon,DavidC.《Women at Risk of Post-Abortion Trauma》Reardon,Aborted Women-Silent No More,(Chicago:Loyola University Press,1987)Zimmerman,Passage Through Abortion(New York:Praeger Publishers,1977.http://www.afterabortion.org/

 

(二)将近70%堕胎妇女于堕胎后八周,会经历到从挣扎抗拒到退缩生病的历程。也是在一段很长的抗拒求助心理挣扎后,堕胎妇女才会开始寻求心理卫生机构或精神科的协助。44%的妇女有过度焦虑与失序的问题。36%的妇女有睡眠障碍的问题。11%妇女则需要医帅处方治疗。另一项目来自加拿大两个省长达五年的追踪研究显示:25%堕胎妇女需前往精神科就诊。这个数字远远高于选择继续怀孕妇女只有3%需前往精神科就诊的数字。

 

资料来源:Reardon,David C《Women ar Risk of Post-Abortion Trauma》Ashton,"The Psychosocia1 Outcome of Induced Abortion",British Journal of Ob&Gyn.,87:1115-1122,(1980).《A List of Major Psychological Sequelae of Abortion》http://www.afterabortion.org

 

(三)堕胎对少女的伤害更为明显:一项美国明尼苏达州的研究显示:少女堕胎在半年内自杀的比例是未堕胎少女的十倍。其它相关研究也指出,有多次堕胎纪录的少女,在堕胎半年内,自杀的危险性与精神上失序的危险性更为提高,值得父母与老师注意与深思。按医学研究:十八岁以前怀孕生产第一胎的少女罹患乳癌的比率,比年纪大的妇女怀孕生产第一胎罹患乳癌的比率大为降低,也就是说:把孩子生下来事实上将对少女的健康更为有益。

 

资料来源:Age at First Birth and Breast Cancer Risk MacMahon ed al,Bulletin of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43:209 1970

 

(四)罹患乳癌的危险性增加:美国一项研究报告指出:全程怀孕不但降低妇女罹患疾病的比率,特别是乳癌(breast cancer)的危险性,并且能增进妇女的健康。美国每年将近有八分之一的妇女罹患乳癌,即约有175,000名妇女被诊断出罹患乳癌,42,500名妇女因乳癌而过世。医疗界与媒体对乳癌的防治宣导,常提出乳癌早期自我检查,却很少指出全程怀孕与罹患乳癌之间危险性的关联。

 

资料来源:T.Strahan,"Childbirth as Protective of the Health of Women in Contrast to Induced Abortion-I.Breast,Ovarian and Endometrial Cancer,"Assoc. for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Bulletin,12(2):1,Jan./Feb.1998

 

(五)死亡的危险性增加:堕胎妇女于堕胎一年内死亡的比例是怀孕生产妇女的三倍。堕胎妇女于堕胎一年内自杀的比例是怀孕生产妇女的六倍。堕胎妇女于堕胎一年内遭遇致死性意外的比例是怀孕生产三倍。堕胎妇女于堕胎一年内遭遇他杀过世的比例是怀孕生产妇女十三倍。

 

资料来源:芬兰政府国家财政与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简称为STAKES)于1997年出版的研究报告。藉追踪研究自1987年至1994年间,正值生育期(十五岁至四十九岁)在怀孕后一年内死亡,有医疗给付证明纪录的9,192位妇女资料。这个生产与堕胎死亡之间的相关性研究,使我们对于生产或堕胎死亡间的关系,获得一个较准确的面貌。

 

美国研究堕胎学者,以类似方式,研究加州政府173,279低收入户,申请生产与堕胎医疗福利给付的纪录(California  Medicaid records),也获得类似的发现。

 

资料来源:David C.Reardon,Ph.D.Abortion Is Four Times Deadlier Than Childbirth,Gissler,M.,et.al.,"Pregnancy-associated deaths in Finland 1987-1944--definition problems and benefits of record linkage,"Acta Obsetricia et Gynecolgica Scandinavica 76:651-657(1997)Mika Gissler,Elina Hemminki,Jouko Lonnqvist,"Suicides after pregnancy in Finland:1987-94:register linkage study"British Medical Journa1 313:1431-4,1996

 

案:当深思此背后之因因果果。其他的宗教不谈因果轮回(道教、一贯道,虽谈但不彻底,以其但讲神通、灵媒等,不明道理,故谈不上‘深信’因果。),而身为一佛弟子,若不于此究心,进而引为警惕、劝告蒙昧无知的世人,则亏负于世尊大矣!

 

有关净业行者戒杀之文:

 

(一)《无量寿经》中三毒五恶五痛五烧—断十恶......中之杀生、邪淫等果报。

 

(二)《观经》净业三福中第一福云:‘慈心不杀者’,以杀生最与菩提心不相应故。故《观经》云:‘佛心者,大慈悲是。’

 

(三)普贤十大愿王中‘礼敬诸佛’—以经云凡一切有情皆具佛性,皆堪成佛;既是未来诸佛之身,不加礼敬,而反更杀之,不仅伤仁,更添罪障。

 

(四)智者大师云:‘虽入道场忏悔,恶心不转,恶业不坏,无益苦行,唐丧劬劳。椎臼上下,竟有何益?’案:虽念佛、口说欲生西方,但身口意三业却仍造系缚娑婆之业—‘恶心不转,恶业不坏。’可乎?

 

          ┌这些数据值得您的关注      ┐

惊人的数据┤                          ├节自‘残蚀的理性’手册P5。

          └台湾实施人工流产的相关数据┘

 

(一)估计每年约有三十万次堕胎数。资料来源:中国时报一九九七年七月十日记者张黎文引述台湾地区妇幼卫生中心陈宏铭主任,根据他担任台北市家庭计画中心顾问的推估:国内的堕胎数和出生率不相上下。当时,每年新生儿数目为三十二万。

 

(二)估计每年约有四十万次堕胎数。资料来源:记者张黎文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二日台北报导。医界有一项大胆推估,估计国内一年堕胎人次约四十万,比当时一年出生人数(三十二万上下)还多。

 

(三)估计每年约有五十万次堕胎数。资料来源:尹书田纪念医院泌尿科诊所主治医师。

 

据了解:政府对于人工流产数据的统计,仅作抽样推估,并且自民国八十七年具体数字不对外公开。

 

结劝

 

《涅槃经·大众问品第五》北本·卷十云:‘一切畏刀杖(指有情识者皆畏之),无不爱寿命;恕己可为喻(恕者,推己及人,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勿杀勿行杖。’

 

《四十华严》卷十二云:‘善男子!我身语意忆想,未曾于一众生而行恼害。善男子,如我意者,宁尽未来受无间苦(即无间地狱之苦报),终不发起一念嗔心,于一蚊一蚁微细众生(何况是自己亲身骨肉?)起恼害想,何况造作如是恶业?’

 

《易经·系辞下》云:‘天地之大德曰生’是知,好生恶死,天心所在也。

 

若见人类支解畜生,如杀鸡、鸭、牛、犬等,或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最多也只起一念—‘好残忍’...,而今是人类支解人类—更是花钱请别人支解杀害自己的骨肉,可以理解吗?

 

畜生捕食,一般只吃生肉饮生血,而人类更加以煎、蒸、煮、炒、炸......尚求其新鲜可口。可以思惟否?

 

自己偶不小心受到皮肉之伤,尚痛彻心髓;况以钳、夹等支解一个刚刚成形不久,在前一分钟尚微动双唇吸食羊水的小生命,他无言的痛—连一只将被宰杀的鸡、牛等,都可假袁嚎悲凄之声,以希动人心;而肚中的小儿连喊痛的权利竟也被抹杀了。可以想像吗?

 

希望这部影片

 

·医生要看—请不要只向‘钱’看,所赚的可能抵不够以后(乃至后世)所要付出的代价。您应该记得身为一位医生的天职—救人第一。片中一位医生忏悔地说:为妇女堕胎,本以为是保护妇女,谁知竟是杀害胎儿,让自己成了一位‘杀手’。(公案请见后附(五)《太上感应篇汇编·损子堕胎》)

 

·父母需看—除忏悔曾所犯恶业外,更当注重家庭教育,培育子女之美德。

 

·夫妻、青年男女必看—不要把自己的无知快乐(糖衣毒药),建筑在他人的痛苦上。必须自我教育,否则淫乐一时,痛苦终身,乃至长远累劫。

 

·政府官员要看—不要忽视了弱势生命的存在,立下了错误的法令规章。须知此是社会教育的根本。

 

·校长、老师当看—补救学校教育的不足。须知,孩子在学校,不一定要考试分数一百分,但是不能没有道德;或许有人不屑地以为—道德不值钱,然而,道德是当一个人(古以人与天地并称三才)的根本要件,亦是与禽兽分野之处。

 

·欲往生净土之行者须看—为深信因果,广劝行者故。

 

·人人必看—欲社会安康,世界和平故。

 

与我同志者—有钱出钱,捐资流通;无钱出力,展转劝说;以熄现世爱憎横惩炽焰,留给后世一片光明祥和。(当您对治一分烦恼,少造一分恶业,便可马上得到清凉安乐;更何况推己及人呢?!)

 

※欲索取‘残蚀的理性’VCD者,请拨电话(02)29017270转158询问。

 

附(一)

录自《五戒心法》周秉清著

 

◎其心不淫

 

何谓淫?凡耽著色欲即谓之淫。

 

凡以身接而耽著于此色欲者,固已名为身淫;然有时虽未身接,而意已系恋此色欲,攀缘此色欲,希冀此色欲者,虽不名为身淫,实即名为心淫。

 

心淫起于意识,或追忆前所受触,或贪念昔所见闻,或被邪友戏语之所动摇,或为闲书小说之所勾引,或平日不肯摄目收心,爱驰情于道路,一见色身,则迷妄之心逐之流转。或临时不知防微杜渐,谋娱心於戏曲,引起色欲,则邪荡之念,不克自持。凡此种种,或由内业自动,或因外缘始生,遂于本来之清净心地中,起有淫念之垢污矣。

 

心淫既起,其为害将若何?一、邪淫之心,既见增长,道义之心,必形退减。二、现虽止于心淫,转瞬必见身淫。三、本来淫欲炽盛者,心淫愈盛,则淫业愈增,势必少壮者名节丧亡,老弱者身躯不保。四、本来顾惜名誉已知检束者,今因此淫心忽起,以一念邪妄之惛迷,作荡检踰闲之导线,一朝失足,毕世疚心。五、如系已知向道,发愿修行者,今忽起此心淫,纵身恶未成,而其心不净,则从前所有道功,尽同魔事,随处度人功德,悉等诈欺,能无清夜怀惭,当众默愧乎!以上种种,一念不慎,种此妄因,惑业既成,招诸苦报。现身则有干清议犯国法遭苦恼祸身家等报,身后则有生诸恶趣堕入地狱等报,各视所造业之浅深,自作自受,无稍差谬,而推此种种罪恶之原因,固无不由此心淫一念基之也。更深言之,有心淫则不能逆生死流,有心淫则不能断轮回根,有心淫则不能离烦恼障,有心淫则不能成清净觉。

 

故修心之道,不惟戒身淫,尤贵戒心淫。

 

戒心淫之法若何?心淫起于视邪色,故应非礼勿视。心淫起于听淫声,故应非礼勿听。心淫起于道戏言,故应非礼勿言。心淫起于行邪僻,故应非礼勿动。心淫起于近狂且,故应远离不端正之人。心淫起于无忌惮,故应不履不清净之地。如是则邪缘既绝,斯心恶无自而萌矣。

 

夫能心不淫则其心清净,斯其德清净,其行清净,其身清净,故律己而己淑,治人而人化,推之从政而政治清明,正俗而风俗宁壹。况十方世界一切众生,本乎此而始能超凡入圣,亦本乎此而始能由戒生定,倘不断心淫,纵有种种行持,何异蒸沙欲成饭乎?

 

补注:

 

甲、‘心淫起于意识’者,《四十二章经·第卅一章》云:‘......欲生于汝意,意以思想生,二心各寂静,非色亦非行。’《四十二章经解》明·蕅祖云:‘断心之法:推此欲从意生,意复从思想生。只此思想,为自生耶?他生耶?共生耶?无因生耶?又此思想,为在内耶?在外耶?在两中间耶?为在过去耶?现在耶?未来耶?如是推时,思想寂静。思想寂静故,意即寂静。意寂静故,欲即寂静。欲寂静故,观一切色如镜像等,即是非色;观一切行如泡沫等,即是非行。从上诸佛展转传受,不过传此调心方便而已。’

 

乙、‘追忆前所受触’者,《起信论》云:‘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

 

丙、‘被邪友戏语之所动摇’者,据笔者询问,多数男众第一次犯手淫,皆为邪友激将法所激,或一时好奇,或医学界误导为是‘正常的生理现象、健康的宣泄’,此实害人不浅的邪知见也。若此贪淫一再地恶性循环,无法藉运动等疏通,或不以坐禅引导精液周补全身,恐一再压抑而成性变态,以致伤害其他众生。若退而求其次伤害自己,还勉强说得过去;若言此为健康行为,则实假错谬知见以杀人不见血也。

 

丁、‘闲书小说’者,今有媒体、影碟、电脑网路更甚于文字者。谨恭录《印祖文钞下·劝毁淫书说》印祖开示之法语一则,以为诫劝。文云:‘三代而下,世多邪说;而邪说之最足以害人心世道者,莫如淫词小说为甚。盖圣贤经传,唯恐不能觉天下之愚迷;而淫词小说,唯恐不能丧斯民之廉耻。以故小说出而淫风炽,淫词兴而贞德衰。然谁无羞恶之心,岂肯作禽兽之事?但以聪明子弟、灵敏妇女,一睹此书,悉为所惑。初则艳其词章,以为佳妙;继则情随文转,不能自持。遂致竟以希圣希贤宜家宜国之身,甘作钻穴踰墙偷香窃玉之事,而绝无顾惜者,皆此等邪书之所蛊惑也。其毒人也,烈于蜜饯砒霜;其陷人也,惨于雪覆坑坎。令人灭理而乱伦,折福而损寿,破家而杀身,辱先而绝后。及其死也,尚使神识堕于地狱,受诸极苦,久经长劫,莫由出离。可不哀哉。凡作此书,及贩卖此书者,其罪甚于叛逆之首,乱贼之魁。当为国法所必诛,天律所不赦也。奉劝当权诸名公伟人,及一切有心世道仁人君子。甩见此等人,务必劝令改业;凡见此等书及板,务必尽行焚毁。有力则独任其资,无力则劝众共举。又祈辗转化导,俾人各景从。必期于世间永无此书,人民各敦彝伦而后已。将见佛天云护,灾障冰消。身心安泰,家门迪吉。富寿康宁,现身获箕畴之五福。勋徽爵位,后裔纳伊训之百祥矣。’

 

戊、‘摄目收心’者,当‘都摄六根,净念相继’也。

 

己、‘误娱心於戏曲’者,今流行歌曲、卖座影片似乎不以男女情爱为主题,则无人见听;悲夫!故佛戒律中制止修行者—‘观听歌舞倡伎’。

 

庚、‘一朝失足,毕世疚心’者,《四十二章经》云:财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儿舐之,则有割舌之患(第廿二章)。爱欲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第廿五章)。

 

辛、‘不惟戒身淫,尤贵戒心淫’者,《四十二章经》云:‘如人锻铁,去滓成器,器即精好。学道之人,去心垢染,行即清净矣!’(第卅五章)

 

附(二)

录自《印光大师文钞续编》卷下 

 

◎礼念观世音菩萨求子疏(民二十九年庚辰李春作)

 

叹菩萨盛德—伏以观音大士,誓愿洪深,法界有情,等蒙摄受。善根未种未熟未脱者,令其即种即熟即脱。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良由大士无心,以众生之心为心;大士无念,以众生之念为念。故得慈起无缘,悲运同体。如皓月之普印千江,若阳春之遍育万卉。遍尘刹感,遍尘刹应,无求不遂,有愿皆从也。

 

示求子疏文—弟子○○○同室人○○○痛世道之危岌,愍人心之陷溺,愈趋愈下,了无底止。仰冀大士赐我福德智慧之子,以期将来穷则独善,以倡导于一乡;达则兼善,挽狂澜于既倒。特立三约,以为先容:一、保身节欲,二、敦伦积德,三、胎幼善教。勉行此三,以期无负大士之洪慈也。又祈四海内外,一切同人,咸息恶心,咸发善念;咸生福德智慧之子,咸体普覆并载之仁。视邻邦如手足,以天下为一家。互相维持,不相侵暴。以期上慰干父坤母之洪恩,下符与天地并称三才之人名。转大乱为大治,普天同庆;畅佛化于两间,万国咸宁。唯愿菩萨,普施无丧,愍我愚诚,满我所愿。

 

○○年○月○○日    弟子○○百拜上呈 

 

释求子三要

 

求子三要:

 

第一保身节欲,以培先天、第二敦伦积德,以立福基。第三胎幼善教,以克随流。此三要事,务期实行。再以至诚,礼念观世音,求赐福德智慧光宗华国之子,必能所求如愿,不负圣恩矣。

 

第一保身节欲,以培先天者。若不节欲,则精气薄弱,必难受孕。即或受孕,必难成人。即或成人,以先天不足,决定孱弱。既无强健勇壮之身,亦无聪敏记忆之心力,未老先衰,无所树立。如是求子,纵菩萨满人之愿,人实深负菩萨之恩矣。

 

第二敦伦积德,以立福基者。欲生福德智慧光宗华国之子,必须敦伦尽分,孝亲敬长,善待眷属,愍恤仆使,此行之家庭者。至于乡党亲朋,俱宜和睦劝导。俾老者善教儿女,幼者善事亲长。以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戒杀护生,吃素念佛,愿生西方,永出苦轮。普为同人,恳切演说,令培出世之胜因,咸作守道之良民。能如是者,一举一动,悉益自他,一言一行,堪为模范。所生之子,必能超群拔萃,大有树立。菩萨固能满人之愿,人亦可慰菩萨之心矣。

 

第三胎幼善教,以免随流者。古昔圣人,皆由贤父母之善教而成,况凡人乎。若求子者,肯用胎教之法,其子必定贤善。从受孕后,其形容必须端庄诚静,其语言必须忠厚和平,其行必须孝友恭顺。行、住、坐、卧常念观音圣号。无论出声念,默念,皆须摄耳而听,听则心归于一,功德更大。若衣冠整齐,手口洗漱,出声念,默念,均可。若未洗漱及至不洁净处并睡眠时均须默念,默念功德一样,出声于仪式不合。若至临产,不可默念。以临产用力送子出,若闭口念,必受气窒之病。产妇自念,家属皆为助念,决定不会难产,亦无产后各种危险。果能如此谨身、口、意,虔念观音,俾胎儿禀此淳善正气,则其生也,定非凡品。及儿初开知识,即与彼说因果报应,利人利物者必昌,害人害物者必亡。须知利人利物,乃真利己。害人害物,甚于害己。作善必得善报,作恶必得恶报。及说做人,必须遵行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之八德,方可不愧为人。否则形虽为人,心同禽兽矣。不许说谎,不许撒颠,不许拿人什物,不许打人骂人,不许糟践虫蚁、字纸、五谷,东西。举动行为,必期于亲于己有益,于人于物无损。又须令其常念观音圣号,以期消除恶业,增长善根。幼时习惯,大必淳笃,不至矜己慢人,成狂妄之流类。如上善教,于祖宗则为大孝,于儿女则为大慈,于国家社会则为大忠。余常谓治国平天下之权,女人家操得一大半者,其在斯乎。其懿德堪追周之三太,庶不负称为太太云。

 

愿求子者,咸取法焉,则家国幸甚。

 

禁忌:

 

附记禁忌,免致祸害。

 

凡求子者,必须夫妇订约,断欲半年,以培子之先天。待妇天癸尽后一交,必定受孕。天癸未尽,切不可交,交必停经,致成带病,颇有危险。

 

又须吉日良夜,天气清明。大风大雨,雷电震闪,亟宜切戒。

 

《礼记》月令、季春。先雷三日,遒人以木铎巡于道路曰,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古圣王痛念民生。特派官宣布此令,又复著之于经,其天地父母之心乎。

 

遒人,宣令之官。

 

木铎,即铃,振钤俾众咸听也。

 

巡,行也。道路,城市街巷,及乡村也。

 

容止,此谓房事。

 

不备,谓五官四肢不全,或生怪物。

 

凶灾,谓其夫妇,或得恶疾,或致死亡。

 

既受孕后,永断房事,所生儿女,必定身心强健,福寿深长。孕后交一次,胎毒重一次,胞衣厚一次,生产难一次。孕久若交,或致堕胎,及与伤胎。

 

结语

 

兹因浙江永嘉张德甫居士,愍念世道人心,愈趋愈下。于去秋,函祈光作〈礼念观音求子疏〉,并说其保身、积德、善教等法,以期所生之子,皆为贤善,庶可渐臻太平。光屡以老辞,彼屡次恳求,情难再却,为作简疏,及与三要,以塞其责。

 

附(三)

录自《保命延寿法》 

 

◎延寿增福与守戒

 

先人累积了长期的生活经验,观察到自然界的运行法则,天地、日月、寒暑、昼夜、四季轮转,与人类的动静、垢洁,在顺逆、生灭之间,彼此有相互依存、制约与转化的关系。春秋时期,诸子百家体认宇宙间自然环境与人体健康之关系密不可分。

 

工业社会对于四时节气已不若农业社会那般重视,但四时节气对人体的生理影响却不容忽视;不仅中医咸认如此,目前西方社会也在研究朔望、潮汐,对于人体……等的互动关系

 

现时之科技发达,寒热干湿虽可利用机械调整,但人类的健康却未见提升,疾病型态更形复杂,天灾及各种意外灾害频频迭起,中外伤亡者不计其数,虽科学昌明亦无从预防。每见灾害中有全家俱亡,有绝嗣失子;飞机高空失事案件中,有伤亡惨重,也有轻伤无碍,其福咎之间的关系,无从研判。若能洞彻福善祸淫、因果循环之理,就不会阻塞在有限的知识范畴,处处打结。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也就是指出人们之身心变化,顺逆、盛衰、福祸、寿夭和宇宙自然界的天象、地理、人文实有相应之处;若欲求得平安、福寿,实需顺应天地间自然现象界的规则,有所警惕,诚当戒慎!

 

属天象界之天忌:(案:即佛戒律中所云:非时也。)

 

一、诸佛菩萨圣诞日,天神法界降鉴之六斋或十斋日,宜斋戒清净,以示尊敬,虽夫妇亦当禁欲。

 

案:在家居士受持五戒,乃戒正式夫妻外之邪淫;然而,正淫亦当节制;若持守八关斋戒,于斋戒期间(一般为一日一夜),则连夫妻正淫亦当断之。

 

二、二十四节气:谓天地之气有所限节,天文家将周天分为三百六十度,自春分起算,以地球绕太阳运行一周,而将二十四气,分配在十二个月称之。夏至、冬至之日,及其前后的半个月,以戒欲为宜,违犯者来年容易神昏气衰。冬至之半夜子时,冬至后之庚辛日,冬至后的第三个戌日,犯者短寿。

 

三、大风、大雨、大寒、大暑:犯欲事者易得阴厥症,男者缩阳,女者缩乳,并得妇女病症。四肢易冷,腹痛,脑逆头痛。

 

四、雷电霹雳、天地晦冥,日蚀月蚀,虹霓地动:犯欲事而有孕者,易产畸形儿,易夭折。

 

五、日、月、星辰之下:犯欲事者,减寿。

 

六、初一、十五日为朔望日,切忌犯欲。夜入五更时分,体内阳气初生,欲事大损气血,一次之欲事百次之耗损,切忌。

 

属地理之地忌:(案:即佛戒律中所云:非处也。)

 

一、寺庙、观、堂:犯欲事者,大减禄寿。

 

二、山川神祇,社稷井灶,荒园、冢墓旁,神前柩后,持斋祭祀日:犯欲事者,恶神降胎,产畸形儿身死。

 

属人文之鉴戒:

 

一、祖先、父母之诞日、忌日,以及自己之生日,甲子日、庚申日,均应戒欲事,犯之减寿一年。(案:此亦属非时。)

 

二、属身体之生理现象禁忌:

 

1、酒醉、饭饱:犯欲事者,五脏翻覆俱动,伤脾、胃、肾,生热、生痰、腹泻、胃痛。腐聚成毒则生疮疽。

 

2、空腹:犯欲事者,大伤元气。

 

3、眼疾未愈或初愈:犯欲事者,视神经受损。

 

4、筋骨受伤:愈后须戒欲半年,未过百日犯欲事者,易亡,过百日未过半年,犯欲事者,复发难愈。

 

5、肺病:愈后须断欲一年,否则,复发,难治易亡。

 

6、恶疮、出痘、病中:未愈前、须戒欲,犯者轻病加剧,重病易死。

 

7、大病初愈:犯欲事者,易复发,加剧,或转并发症。

 

8、怀孕:有孕宜分床绝欲,重视胎教,所生之子,男必方正庄严,女必娴静优雅,及长,不犯邪淫之事。若欲事不节,伤胎、流产。小儿易胎毒、阴痘、疥癣、疳积及小儿五痫病。

 

9、产后:十日内犯欲事者,血崩,恶血成块、成疱,日久成瘤,恶病易死。百日内犯欲事者,得妇女病及腰疾。

 

10、欲事后,勿立刻哺乳,气血易损,易肾亏。

 

11、月经期间:犯欲事者,得血麻症。经血成块,浮肿。男女俱病。

 

12、过度辛劳、郁怒、烦忧、惊怖、过热:犯欲事者内分泌失调,新陈代谢紊乱,影响中枢神经及自律神经。

 

13、激烈运动或长途跋涉之前,犯欲事者易病。之后犯欲事者易亡。

 

14、不可在有风处及竹席上行欲;欲事毕,不可挥扇、吹风、受冷气、饮冷茶冰水:寒邪侵入体内经络,易气滞血瘀,筋脉拘挛、收缩、脏腑蓄毒,或长年咳痰──不重、不急、不愈。

 

15、一日勿两度行淫,勿服春方邪药,勿蓄缩不泄:大伤肾脏,易导致紧张、多梦、头痛、心神不宁、意识恍惚,记忆力衰退。

 

补:节录自《安士全书·欲海回狂》卷二·胎产忌第八:

 

劳形者,子女患惊。劳神者,子女患淫。服热药者,子女患疮,常多血证。起居轻佻,子女形体不正。孕妇饮酒,子女淫佚。精气损耗,子女怯弱。

 

附(四)

 

◎忏悔发愿回向文

 

弟子○○○  伏乞仰禀

 

十方三世诸佛、释迦世尊、弥陀如来、观音大士、地藏菩萨等,慈眼视我,明证哀佑。弟子○○,今得遇三宝,了知三世因果,怀大惭愧,至诚发露忏悔:

 

累劫乃至今生,良以无明蒙昧真如佛性,故迷于六根六尘境缘上,而兴爱憎所起之生死根源—淫因、淫缘、淫法、淫业,并由淫业而堕胎之杀业。

 

发露忏悔后,绝不敢复造,并愿普为展转流通劝说。祈于诸仁人君子努力下,共挽物欲横流于万一,冀保国家社会光明祥和,子孙永保安康。

 

并以此忏悔流通、随喜劝说之功德,回向法界一切有情,同生西方,同成佛道。惟愿诸佛、菩萨慈悲不舍,哀怜摄受。(三说)(此文须日日跪于佛前,恳祷发愿回向,以期业消慧朗。)

 

注:

 

淫因:一念染污之心。淫缘:多种助成其淫业,如男女瞻视随逐等事。淫法:摩触称叹或淫中资具方法。淫业:二根交接,成就淫事。

 

六根:眼、耳、鼻、舌、身、意。┐

      ↓  ↓  ↓  ↓  ↓  ↓  ├ 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六尘:色、声、香、味、触、法。┘

 

附(五)

节录自《太上感应篇汇编》 

 

◎损子堕胎

 

人身至贵,得人身至难。人当生时,九天司马在庭,九天称庆,太乙执符,帝君品命,主箓勒籍,司命定算,五帝监生,圣母卫房,天真地祇,三界备守。得还人道,擢形太阳,惊天骇地,贵不可言。于尔何负,乃敢杀之?淫奔之女,成胎打堕,禽兽不若,无可晓谕。至有以家贫而厌多子,或既生而损,或未生而堕者,杀人罪业,莫可忏赎。物命至微,尚欲放生戒杀,况子女乎?今之一世无子,或生而不育,或临老而子反先死者,皆夙生造此等恶业所招之报也。

 

贵溪令钱邦伟,因其俗生女,恒多不举,乃示以义方,严加赏罚,杀女者五家连坐,由是所活无算。邦伟后为汀州太守,享上寿,子孙俱盛。夫禁止损堕,获报如此,今人当随时劝谕,功亦非细矣。

 

郭印有女,名引凤,被二鬼追摄,遍历一十八狱。最后一狱,有王者坐殿上,下列数百妇人,各有小儿,抱足号叫索命。有因生女多而溺死者,有因家贫生而不举者,有妻妒妾生子而打堕者,有私胎自毒者,有因争斗触损者,有因怒儿啼哭打掷至死者,有因视儿不谨,死非其命者。王者一一诘问,莫不桎梏在身,枯瘠可悯。引凤既还,具白其父,因大书天宁寺壁为戒。

 

妇人杨阿剩,自幼贫病,晚益狼狈。临终自语曰:‘我前生本一医人,失于详审,有一妇人自称病蛊,不能辨其是孕,遽以芫花酒下之,妇人与腹中二子俱毙。是我一举杀三人,阴官罪我,受苦满足,罚受女身,今已三次。世世恒为贱隶,长困饥渴,多病少安。可语世之医者,以我为戒。’言讫而死。

 

文帝曰:‘人子不孝,自有天条诛戮,无罪杀儿,是杀天下人民也。且人欲杀儿,何不节欲(此是根本之道)?乃敢杀人不顾。今世若此等人,安能保其无有?吾观酆都受罪者,犯此甚多,急同省悟,毋速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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